2013年面试热点:沃尔玛十年拖欠路缘由:司法渎职

[?? 京佳教育 ??] 作者:
荆嘉
2013-05-23 10:23:47 |
  背景:
  2011年11月,央视《焦点访谈》以《怎么又是沃尔玛》为题关注了大连沃尔玛拖欠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十年近十亿房租事件,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出回应,表示由于资金缺乏、证照不齐、管理混乱等原因,大连万国无法按合同在2001年8月交付场地,使得沃尔玛在大连的开店计划严重滞后,因此解除合同。而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则提供合同显示在2002年6月11日,在确认工程和清点现场后,和大连沃尔玛正式签字交接了现场,由他们开始全面接管工地,签字的文件双方都有保存。 从2005年第一份仲裁裁决书至今,大连沃尔玛与大连万国的租赁官司已先后判决了3次。两次仲裁,一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都是万国胜诉,但10年了大连万国却还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2013年5月1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再次提到大连沃尔玛拖欠十年房租之事。大连沃尔玛拖欠10年房租几亿元,官司打到了中院,两年前还要强制执行,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沃尔玛方面能遵守中国法律补偿房租。以后能在中国安分守己的经营。可最近才知道大连中院对沃尔玛拖欠房租的仲裁拒执行,并且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却被作假,并伪造笔录,终结执行。种种蹊跷,令人怀疑。
  分析:
  沃尔玛拖欠房租和不履行法院裁定的行为体现出的是一种“霸气”,为何一个国外企业在中国经商如此蛮横霸道,是谁给了他霸道的底气呢?
  我国法制制度的不健全,少数人为官不正,徇私枉法更是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像沃尔玛这样的跨国公司的无耻行径。在该事件中,经多方确认原来沃尔玛的代理律师是院长的女儿。大连中院对沃尔玛拖欠房租的仲裁拒执行,因辨护律师是院长女儿,并伪造笔录,终结执行。这位刘局长接受记者采访各种躲闪,大连中院局长的答记者问存在太多的瑕疵。不仅经不起推敲,其偏袒恶行,简直可以用渎职、枉法来形容。
  沃尔玛是世界排名第一的商业零售企业,按理说应该注意企业形象,但近来屡屡因为商品质量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前不久,沃尔玛在重庆的多家门店出售“假冒绿色猪肉”被查处,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自2006年入渝以来,沃尔玛先后21次受到工商部门处罚,屡次违法的背后,暴露出企业存在管理漏洞、违法成本过低、商业垄断滋生蔓延等诸多问题。
  对沃尔玛来说,经济处罚与每年的巨额利润相比,可谓是九牛一毛。如果之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多是漠视中国消费者的行为,那么,拒付房租则是漠视合作方的行为。身为世界500强企业,沃尔玛不仅应当正视消费者的呼声,而且应该尊重合作者的利益。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警戒线,如果连法院的裁决都拒绝执行,人们很难相信其遵守商业的基本诚信。违反基本的商业信誉,消费者不欢迎,最终伤害的是自己。数次违法行为影响其商业信誉,任何巨大企业倒闭往往是从小处开始的。
  希望经商者有起码的商业道德,执法者也应公开公证!执法违法必遭严惩!

责任编辑: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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