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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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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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8-05-16 1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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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经过面试和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含长垣县、市监狱、市看守大队、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凡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8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6:00准时到新乡市公安局大门口集合(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66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体检执行“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综合管理类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的,体检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市监狱0705702职位和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0705901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市监狱0705701职位和市看守大队0705801职位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逐项如实填写,并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四)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体检时应事先告知医护和带队人员,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受检者,体检时也应事先告知医护和带队人员,请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同时需提供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6点前送至新乡市公安局大楼7楼708房间(咨询电话:0373-5030539)。
(五)在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离开封闭点,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否则,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若有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疾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九)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名考生250元,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十)考生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新乡市公安局 新乡市司法局
2018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大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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