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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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9 11:05:10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是系省属事业单位,为非营利公益性综合性中医医院,承担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年份为准;
  4.所有医师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1510、1511、1514岗位需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1503、1504、1505、1507、1508、1512需具备主治及以上职称。
  5.1502、1506、1509、1511、1514岗位岗位需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6.1501岗位报考者若为本科学历,应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1515岗位报考者应为2013、2014、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

1

1501

妇产科医师

1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1502

妇产科医师

1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妇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

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

1503

中医外科医师

1

中医学、中医外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504

内科医师

1

临床医学、内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5

1505

急诊科医师

1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神经病学、内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6

1506

心电图室医师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7

1507

麻醉科医师

1

临床医学、麻醉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8

1508

影像科医师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书。

9

1509

影像科医师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10

1510

影像科技师

1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

 

  11

1511

检验科技师

1

医学检验、临床检验与诊断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12

1512

B超室医师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彩超上岗证。

13

1513

健康管理中心医师

1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4

1514

护理

5

护理、护理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

 

15

1515

护理

5

护理、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6

1516

中药房中药师

1

中药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均在网络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者请登录我院网站本招聘方案页面,在线填写报名简历并成功提交,完成网络报名。
  完成网络报名的人员请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现场确认材料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邮编:350108)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作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3.现场确认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办法
  1.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办法如下:
  (1)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各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3.考试考核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22869212
  E-mail:fjfsrlzyk@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2872(附三院)、0591-22861127(中医药大学监审处)。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2月6日

责任编辑: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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