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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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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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14: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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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应聘报名表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8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是泉州地区现代医学的发祥地,编制床位1470张。因工作需要,2015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名,公布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超声诊断工作经历,并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及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 月5日至2015年5月1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医师执业证及上岗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送(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不接收电子邮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考试、面试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 “公告栏”下“招聘信息”栏目。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12(医院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8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是泉州地区现代医学的发祥地,编制床位1470张。因工作需要,2015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名,公布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超声诊断工作经历,并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及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超声科医师 | 2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 月5日至2015年5月1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医师执业证及上岗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送(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不接收电子邮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考试、面试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 “公告栏”下“招聘信息”栏目。
5、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12(医院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5年5月5日
2015年5月5日
责任编辑: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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