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关于引进2018年挂职博士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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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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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8-06-23 1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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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兴鹤聚才”千人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借智借力,助推鹤壁发展,决定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及中直、省直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一批挂职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身体健康,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
(三)原则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符合挂职岗位专业技术要求,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二、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详见《鹤壁市2018年挂职博士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1),挂职博士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每月在鹤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每年在鹤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三、选派程序
(一)提出需求。县区和市直单位根据需要提出岗位需求,上报市人才办。
(二)发布公告。市人才办根据全市岗位需求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挂职博士引进公告。
(三)双向对接。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派入单位”)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派出单位”)联系沟通,商请挂职人选。人选对接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四)人选考察。市人才办会同有关县区、市直单位对拟挂职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确定人选。市人才办会同有关县区、市直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使用意见,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下达任职文件。
(六)签订协议。派入单位与挂职博士签订挂职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生活补贴或薪酬等相关内容。
四、挂职待遇
(一)挂职博士在挂职期内享受相应补贴,补贴采取基本补贴+绩效补贴的形式发放,挂职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绩效补贴。
(二)派入单位负责提供挂职博士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基本条件。挂职博士因公差旅费、通讯费由派入单位负责报销,在行政事业单位挂职的,按照规定享受挂任职务相应待遇标准。挂职博士探亲往返交通费用在规定标准内凭票由派入单位据实报销(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一往一返计1次)。挂职博士在我市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派入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挂职博士一定奖励。
(三)挂职博士在挂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我市住房、子女入学等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挂职博士,可申报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荣誉评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人才填写《鹤壁市引进挂职博士人选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及《鹤壁市挂职博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鹤壁市人才办邮箱;纸质版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后,邮寄至鹤壁市人才办。
联系电话:0392—3316799
电子邮箱:hbrcb106@163.com
邮 编:458030
联系地址:鹤壁市委第一综合楼508房间
鹤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大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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