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关于举办2018年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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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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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8-07-11 11: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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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位适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及2016年度未参加初任培训的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公共服务和群众工作能力,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17年度全市新录用公务员356名及2016年度未参加初任培训的新录用公务员54名,共计410名。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政策、依法行政、扶贫攻坚、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礼仪等知识和技能。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12天):
第一批:共计220人(方城县22人、镇平县5人、南召县25人、社旗县50人、新野县25人、唐河县33人、桐柏县15人、西峡县27人、淅川县18人),参训学员于7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到市委党校图书馆一楼大厅报到。
第二批:共计190人(市直党群系统18人、市直政府系统30人、公安局系统53人、卧龙区21人、宛城区13人、邓州市35人、内乡县20人),参训学员7月26日(星期四)18:00前到市委党校图书馆一楼大厅报到。
2、培训地点:南阳市委党校。
五、考试考核
培训结束时进行结业考试,考试成绩和考核鉴定存入学员个人档案,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考核、定级和任职的重要依据。对培训考试、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结业证书》,对于无故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后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结束后不得任职定级。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训,保证全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按时报到参训。学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训,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三)严肃培训纪律。为切实保障培训效果,培训实行全封闭管理,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培训纪律和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633993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办:63137765
市委党校教务处:63134967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大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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